题目
7、判断 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与民族区域自治法分工配合,共同服务于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A. ×B. √
7、判断 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与民族区域自治法分工配合,共同服务于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
A. ×
B. √
题目解答
答案
B. √
解析
本题考查对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与民族区域自治法关系的理解。解题思路是明确这两部法律在我国民族事务治理中的作用和地位,判断它们是否分工配合且共同服务于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
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是为了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而制定的法律。民族区域自治法是保障少数民族当家作主,促进民族地区发展,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的基本法律。这两部法律在不同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它们相互补充、分工配合。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侧重于营造全社会共同团结进步的良好氛围,推动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民族区域自治法侧重于保障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权,促进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二者共同的目标都是服务于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推动各民族在中华民族大家庭中团结一心、共同发展。所以“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与民族区域自治法分工配合,共同服务于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这一表述是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