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简述当前我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所倡导的学生观。
简述当前我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所倡导的学生观。
题目解答
答案
新课程倡导的具体的学生观为:(1)学生是发展的人把学生看成是发展的人,包含以下几个基本含义:第一,教师必须依据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和特点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从而有效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第二,学生具有巨大的发展潜能;第三,学生是处于发展过程中的人。(2)学生是独特的人,把学生看成是独特的人。包含以下几个基本含义:第一,学生是完整的人;第二,每个学生都有自身的独特性;第三,学生与成人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差异。(3)学生是具有独立意义的人,把学生看成是具有独立意识的,包含以下几个基本含义:第一,每个学生都是独立的、不依教师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不可以由教师任意捏塑;第二,学生是学习的主体,每个学生只能用自己的器官吸引精神营养;第三,学生是责权主体,学生是法律上的责权主体,也是伦理上的责权主体。
解析
考查要点:本题主要考查对我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中“学生观”的理解,属于教育学基础知识类题目。
解题核心:需明确新课程改革倡导的学生观包含三个核心维度:学生是发展的人、学生是独特的人、学生是具有独立意义的人。
关键点:
- 发展的人强调学生的成长规律、潜能及阶段性;
- 独特的人关注学生的完整性、个体差异性;
- 独立意义的人突出学生的主体性及责权关系。
1. 学生是发展的人
核心:学生处于成长过程中,需尊重其发展规律。
- 遵循发展规律:教师需依据学生身心发展特点设计教学。
- 发展潜能:学生具有未被开发的潜力,需引导激发。
- 发展过程:学生是“发展中的人”,需包容其不足。
2. 学生是独特的人
核心:每个学生都是完整且独特的个体。
- 完整性:学生是生理、心理、社会角色的统一体。
- 独特性:每个学生有独特背景、天赋和需求。
- 差异性:学生与成人存在显著差异,需区别对待。
3. 学生是具有独立意义的人
核心:学生是独立的主体,拥有自主性和权利。
- 客观存在:学生独立于教师意志之外,不可随意塑造。
- 学习主体:学生通过自主学习建构知识,教师是引导者。
- 责权主体:学生在法律和道德层面享有权利并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