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以公开发表论文或各类作品申请补授学位的,其所发表的论文或各类作品有抄袭、购买或请人代笔等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按《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学术道德行为规范及管理办法》处理,已授予学位的予以()。A. 注销B. 撤回C. 收回D. 废除E. 解除
以公开发表论文或各类作品申请补授学位的,其所发表的论文或各类作品有抄袭、购买或请人代笔等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按《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学术道德行为规范及管理办法》处理,已授予学位的予以()。
A. 注销
B. 撤回
C. 收回
D. 废除
E. 解除
题目解答
答案
A. 注销
解析
本题考查对学术不端行为处理结果的理解,需结合常用法律术语和高校管理规范进行判断。关键点在于区分选项中近义词的细微差别,明确“注销”在学位处理中的规范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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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项辨析:
- 注销:指取消资格或证书的法律效力,常见于学位撤销场景。
- 撤回:通常指收回已授予的荣誉,但需后续程序确认。
- 收回:偏向物理收回证书,但学位属荣誉称号,不适用。
- 废除:多用于法律条文失效,与学位处理无关。
- 解除:涉及关系终止,如师生关系,与学位无直接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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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依据:
- 高校学术不端处理中,“注销学位”是标准表述,体现直接取消资格的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