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四川三河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及申诉处理办法》第十八条第四款之规定:学生行为举止不文明,有违公序良俗,产生不良影响或批评教育不改的,给予------------处分。A. 警告及以上B. 严重警告及以上C. 记过及以上D. 留校察看及以上
《四川三河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及申诉处理办法》第十八条第四款之规定:学生行为举止不文明,有违公序良俗,产生不良影响或批评教育不改的,给予------------处分。
A. 警告及以上
B. 严重警告及以上
C. 记过及以上
D. 留校察看及以上
题目解答
答案
A. 警告及以上
解析
本题考查对《四川三河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及申诉处理办法》中具体条款的理解,核心在于明确不同违纪行为对应的处分等级。关键点在于:
- 条款中的行为性质:行为举止不文明、违反公序良俗,且可能产生不良影响或经批评教育不改;
- 处分等级的逻辑:学校处分通常从轻到重依次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等,需根据行为的实际影响和后果判断最低适用处分。
条款解读
根据第十八条第四款规定,学生若出现以下情形之一:
- 行为举止不文明,违反公序良俗;
- 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
- 产生不良影响。
处分等级判断
- 警告是学校处分中最轻微的,适用于初犯或情节较轻的行为;
- “及以上”表示可给予该处分或更重的处分(如严重警告、记过等),但最低适用警告;
- 题干中未提及严重后果,因此默认适用最低起点处分。
选项排除
- B、C、D选项对应更严重处分,需行为性质更恶劣(如多次违纪、造成恶劣影响等),但题干未明确要求必须升级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