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参加疑难病例讨论成员中应当()A. 至少有2人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B. 至少有1人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C. 至少有2人具有主治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参加疑难病例讨论成员中应当()
A. 至少有2人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B. 至少有1人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C. 至少有2人具有主治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题目解答
答案
C. 至少有2人具有主治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解析
本题考查医疗机构疑难病例讨论的人员资质要求,核心在于掌握相关医疗管理规范中对参与人员专业技术职务的具体规定。关键点在于明确“主治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数要求,需结合法规条文进行判断。
法规依据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及《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相关规定,疑难病例讨论必须由一定数量、具备相应资质的医务人员参与,以确保讨论的专业性和全面性。
选项分析
- 选项A(至少2人副高及以上):错误。副高职称对应副主任医师/副主任药师等,但法规要求更倾向于主治医师(中级职称)作为基础参与门槛,且人数要求为2人。
- 选项B(至少1人副高及以上):错误。人数不足且职称层级不符合要求。
- 选项C(至少2人主治及以上):正确。主治医师(中级职称)是参与疑难病例讨论的最低资质要求,且需至少2人参与,符合法规中“保证讨论专业性”的要求。